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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餘與賽事捐贈逾5億元 5月底前可申請為受贈對象 | 聯

為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之職業運動發展,並推動相關業餘運動加速職業化進程及發展重點運動賽事,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

詞條分類

運動產業學 運動賽會 體育政策與法規

摘要說明

為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之職業運動發展,並推動相關業餘運動加速職業化進程及發展重點運動賽事,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及「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營利事業可透過教育部設置專戶,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享有捐贈金額150%列為當年度費用之租稅優惠,而112年截至目前捐贈金額共計逾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