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教育部主編商務印書館出版之「體育大辭典」,自民國73年出版後,廣受各界肯定,經常做為國家體育行政考試及學術名詞統一之參考準則,具有時代性及教育性之重大意義。惟經過二十多年,臺灣體育運動蓬勃發展,許多新興體育運動學科及其相關專業領域名詞迭有更新,致使國內體育運動相關專業名詞混淆亟待精確闡明,以利落實體育運動專業發展。且欲與國際接軌,建立相關用語的基本概念,重新修訂統一釋義的體育運動大辭典,殆為事實所必要。
「體育運動大辭典」之編訂,旨在編訂一本更新體育運動專業名詞,讓入門者隨手檢索,讓學者案頭參考的實用工具書。是一件深具意義的體育運動文化建設工程,不僅可集現今體育運動研究之大成,更具有體育運動文化研究傳承之重大意義,對於奠定發展體育運動之基石、開拓體育運動新領域,亦有莫大之裨益。
有感於此,民國96年8月22日起,臺灣身體文化學會在當時的理事長、前行政院體委會主任委員許義雄教授的領導下,開始進行籌編體育運動大辭典的規劃。97年9月8日,身體文化學會將「籌編體育運動大辭典計畫案」陳報教育部。97年11月12日,教育部召開審查會,同意身體文化學會3個月內,提列「先期規劃」報部辦理。隨後,身體文化學會數度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徵詢規劃。98年2月15日,學會完成初步規劃,向教育部提出「籌編體育運動大辭典規劃案」期中報告。98年2月18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期中報告審查會,指示身體文化學會在4月底前提出期末規劃報告,規劃各領域召集人,並於期末報告前召開編輯委員會預備會議。身體文化學會乃再積極進行規劃,98年4月10日,召開編輯預備會議,確定各領域召集人,並請召集人推薦撰述委員。98年4月30日,向教育部提出期末報告書,98年5月20日至教育部作期末報告。依當時的規劃,預定籌編工作期程為二年,自98年6月至100年5月,編撰15個領域,150個項目,11,000個詞條。
98年7月,身體文化學會再擬制「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書」陳報教育部申請補助。預計自98年7月起至100年6月止,以兩年時間,完成理論及技術共15類,146項學術科,9,000個詞條。教育部經過研議後,認為「體育運動大辭典」的編訂,應比照民國73年編訂第一本「體育大辭典」模式,由教育部主編,編訂行政事務委外承辦,審訂會議再由教育部召開。因身體文化學會理事長許義雄教授為臺灣師大名譽教授,教育部經與許義雄教授商議後,為省去委辦公開招標的變數,希直接委由公立學校承辦,許義雄教授同意由臺灣師大負責承辦編訂專業事務工作。教育部體育司乃簽請部長核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委員會組織簡則」,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由教育部成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委員會」,編訂委員會置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並分設編輯委員會、審訂委員會及秘書處負責執行編訂工作。教育部並核定主管體育事務次長及體育司司長分別擔任編訂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兼任審訂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審訂委員13人亦同時聘定;另聘請臺灣師大許義雄教授為總編輯,國立體大教務長高俊雄教授為副總編輯。
99年1月18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規劃會議,預計100年10月完成146項學術科共計9,000條詞條,增聘玄奘大學曾瑞成教授為副總編輯,臺灣師大當時的體研中心主任林玫君教授為執行秘書,並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先以網路版呈現。99年1月26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第1次編訂委員會會前會,決定為不涉及與第一次「體育大辭典」的版權問題,「體育運動大辭典」採重新編訂方式辦理,並以製作電子版本為主,架設專屬網站,將定稿之內容建置於網路,輔以永續長期經營概念,置專人管理、維護,建立更新編修機制,定期檢討修正或增添詞條。詞條選定兼顧體育運動專業工作者與一般體育愛好者之需要。詞條內容經審查通過後,依實際狀況發行網路版本,俟網路版本上線半年後再發行紙本。
貳、正式委託籌編
99年3月16日,教育部正式委託臺灣師大辦理「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行政事務計畫案」,計畫以二年時間,編訂9,000個詞條。惟開始執行後,因受種種因素影響,最後花了六期(99年3月16日至107年2月28日)共7年又11個月,才告一個段落。其間邀請了19人次領域召集人、174人次項目協調人、434人次撰述委員,撰寫了16個領域、174個項目、六千餘個詞條。再邀請審議委員120人,召開347次審議會議;審議小組委員10人,召開57次審議會議,對撰寫好的詞條,逐條、逐句、逐字討論修飾,審議修飾通過之詞條,再組成3人檢視小組,全部統一檢視修飾一次,最終完成5,203個詞條,架設「教育部體育署體育運動大辭典」專屬網站,將完成詞條上網提供民眾閱覽,而告一個段落。各期執行內容概述如下:
一、第一期:99年3月16日至100年5月15日
執行期間自簽訂協議書日(99年3月16日)起1年,至100年3月15日止。執行內容包括:(一)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輯方針、撰述要點及方法;(二)籌組編輯及撰述小組;(三)製作編輯手冊,內容包括:詞條撰寫方式、圖片版權、關鍵字選取、資料來源、參考文獻等體例;(四)確認撰述內容,進行編輯作業;(五)完成4,000個詞條(包含撰述、領域召集人審查、審定委員會審查、校訂、初編)等工作。99年3月17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領域召集人會議」,確認教育部核聘各領域召集人,全書詞條預計9,000詞,編纂作業預定2年完成,第1期需完成4,000個詞條,第二期再完成5,000詞。其後,臺灣師大隨即積極進行相關籌編工作。
第一期工作團隊組織編制依期前之規劃,成立審訂委員會、編輯委員會及秘書處。審訂委員會由教育部主管體育業務之次長及體育司長分任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審訂委員13人由教育部聘任。編輯委員會召集人由總編輯兼任,副召集人由副總編輯兼任,委員18人,教育部聘請各領域召集人擔任。秘書處教育部聘請師大榮譽教授許義雄教授擔任總編輯,國立體大高俊雄教務長及玄奘大學曾瑞成教授擔任副總編輯,師大體研中心主任林玫君教授為執行秘書(計畫主持人兼)。
第一期首先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輯方針、撰述要點及方法,包括體育運動大辭典領域項目分類、詞條篩選原則、編撰體例、詞條模板,做為撰述及審訂依據,並將其製作成體育運動大辭典撰述工作手冊,分送各撰述委員做為撰寫參據。隨後再提出詞條撰寫建議,提醒撰述委員。並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撰寫、審查流程。
99年10月28日,教育部召開第一期第1次審訂委員會議,確認辭典名稱為「體育運動大辭典」,通過體育運動大辭典詞條分15個領域168個項目,詞條數量控制在9,000條以內。臺灣師大隨後即開始聯繫各撰述委員進行試寫、正式撰寫,並依委辦協議書規定,預定100年1月25日第一期截稿,2月8日送領域召集人審查,2月15日送教育部審訂委員會終審,3月15日第一期結案。
100年2月14日第7次編務會議,總編輯許義雄教授主持,教育部體育司王俊權司長蒞會指導。會中考量第一期規劃相關前置作業耗時較長,壓縮實際撰寫詞條釋文時間,請教育部同意展延結案時間。獲得教育部同意第一期結案時間展延至5月15日,詞條目標數量降低至3,000詞。
100年5月13日,教育部召開第一期第2次審訂委員會議,會中決定本項計畫延長作業期程為3年三期完成,每階段編寫3,000詞。同意新增35人之審議小組,辦理詞條統審,成員及方式,由作業小組規劃。有關引用母學科之詞條,應重新檢視釋文,釋文務必包含體育領域之應用。通過第一期撰述完成之詞條3,157詞。
100年5月17日,教育部召開第一期期末報告審查會,除第一期執行同意結案外,並決議依「第2次審訂委員會議」決議,計畫期程修正為3年三期完成,每期編寫3,000詞,囑臺灣師大儘速規劃第二期計畫送部辦理,第二期計畫應建立嚴謹的審查機制,加重項目協調人職責,協助作業小組催稿及審查工作,新增審議小組,辦理詞條統審工作,成員及運作方式,由作業小組規劃。
二、第二期:100年9月15日至101年10月14日
100年5月17日,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行政事務計畫第一期工作告一段落後,臺灣師大立即依「第一期第2次審訂委員會議決議」及「第一期期末報告審查會決議」,陳報第二期計畫案。教育部隨後核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行政事務第二期計畫案」自100年9月15日起,工作時程為一年。第二期主要工作包括:(一)賡續辦理詞條匯入作業;(二)進行第二階段撰述工作,收錄3,000個詞條;(三)召開詞條審查會議,確認詞條中英文名稱、內容、格式;(四)確認撰述內容後,進行編輯作業。由於第一期完成之3,157個詞條,尚未經過最終審訂,第二期特別著重「第一期第2次審訂委員會議決議」及「第一期期末報告審查會決議」的「新增審議小組及統審小組,建立嚴謹審查機制」工作。
第二期主要工作團隊延續第一期,除審訂委員會、編輯委員會人員未更動外,其他部分人員稍有變動。因應師大體研中心主任人事異動,計畫主持人由新任主任李建興教授擔任,原計畫主持人林玫君教授改任執行編輯,增聘審議工作坊總召集委員林國棟教授為副總編輯。原編輯委員會議改為「編務會議」,原秘書處編務會議改為「編審會」。
100年12月5日,編務會議建議教育部聘請林國棟教授擔任副總編輯兼審議工作坊總召集委員,統籌審議工作坊相關事務。並簽報教育部增設審議工作坊,由總編輯許義雄教授、副總編輯高俊雄教授及曾瑞成教授、執行編輯林玫君教授為指導委員,林國棟教授為總召集委員。審議工作坊審議委員,依各領域聘任,各領域召集人為各領域當然審議委員兼召集人。各領域審議委員人數以項目為單位聘任,每一項目之審議委員,含領域召集人以2至4人為原則。各項目之審議委員人選除召集人外,需為非原撰述人,由各領域召集人推薦,經審議工作坊指導委員會議通過後,陳報教育部核聘。
審議工作坊審議方式為,各領域審議時採委員合議式進行,以項目為單元,各項目審議會議,以逐條逐字宣讀審議,有疑義者,由委員直接合議修正,並作成審議紀錄,沒有疑義者亦製作審議紀錄。各項目由助理,現場立即操作電腦,現場立即修正內容,並製作紀錄檔案。各項目審議會議製作簽到簿,由全體委員簽署後,送中心備查。助理並將修正完成之電子檔,請領域召集人核閱後傳送中心彙整。第二期審議工作坊委員計核聘709人次,分別召開172次審議會議,使用783小時,終審通過詞條3,034條,不通過123條。
由於時間緊迫,第一期完成之詞條3,157條,只給審議工作坊一個月時間審議修飾。各領域審議工作坊乃由101年2月1日起,密集開會審議,2月底前各領域各項目全部審畢。因時間關係,審議工作坊只做到分領域審議,最後的統審工作則沒有時間執行。因各領域審查標準不一、嚴謹度不一,部分詞條之審議修正沒有確實者,無法經過統審再加修飾,導致之後教育部要求再次全部統審一遍。
另外,第二期繼續撰寫新詞條,計回收3,080條,分別分送項目協調人、領域召集人進行第一、二次校稿、修正。
101年9月3日,為做好結案工作,第3次編務會議建議,第二期結案日期自101年9月14日延至101年10月14日,獲教育部同意。
101年11月7日,教育部召開第二期審訂委員會議,會中決議:「教育部聘任之審訂委員職責係提供專業諮詢,決定重大編輯方針。有關各詞條實質內容審查、格式校正部分,應由受委辦單位負責,實際內容責請各領域召集人及撰稿委員負責。」,爰審訂委員審查方式為形式統審及整體建議。由於教育部審訂會此項決議,受委辦單位編審責任更形加重,也因此之後各期工作,詞條審議事宜成為受委辦單位的重點工作。該次審訂委員會原則通過第二期新撰寫之3,080條詞條,囑由第三期審議工作坊再詳加審議修飾,並建議持續進行第三期計畫。
三、第三期:102年3月14日至102年11月13日
101年10月14日,第二期結案後,臺灣師大立即陳報第三期計畫案。由於正逢政府組織改造,教育部體育司體育業務改隸新成立的教育部體育署,第三期計畫作業102年元月教育部體育署正式成立後才確定,因此計畫執行期程修正為8個月,自102年3月14日至102年11月13日止。
第三期主要執行內容包括:(一)賡續辦理第2階段詞條終審及匯入作業;(二)進行第3階段撰述工作,第三期需再撰寫3,000個詞條;(三)召開詞條審查會議,確認內容與格式;(四)確認撰述內容後,進行編輯作業。
組織編制予以調整並精簡,總編輯仍由許義雄教授擔任,高俊雄教授、曾瑞成教授仍擔任副總編輯,林玫君教授仍擔任執行編輯,體研中心主任李建興教授兼任計畫主持人(102年8月起中心主任異動,計畫主持人由新任主任蔡虔祿教授接任),另為加強審議工作坊工作林國棟教授改任總監,專任助理由3人縮減為1人。編輯部召開之會議名稱改為「編審會」由體育署學校組組長、總編輯及總監共同主持,處理計畫執行重要事務。編輯委員會召開之會議名稱改為「編務會議」。
第三期由於計畫時程縮減,詞條收錄時程亦相對壓縮,為使計畫順利進行,詞條收錄作業採「限期採計」方式進行,未於102年4月30日前繳交詞條不予採用。另配合本計畫時程修正,原第二次審查(各領域召集人修正)與審議工作坊合併進行。第三期審議工作坊起始月份由7月修正為6月,至8月底審議完成。第三期審議工作坊委員計核聘638人次,分別召開175次審議會議,終審通過詞條2,864條,不通過216條。確定未通過終審之有疑義詞條,於102年10月15日之前提交編務會議審議,如審查結果為重要的詞條,保留至新計畫時再作審查修正;若為非重要之詞條,授權編務會議予以刪除。
102年9月30日,第4次編審會決議,為因應e化時代,體育運動大辭典以提供網頁資料為主,印刷紙本辭典於新計畫時再做評估。未來體育運動大辭典網路平台,除基本的更新與維護功能之外,再建立網路互動機制,收集各界給予的修正建議。請臺師大於102年10月底前提出新計畫案,與現階段執行的計畫案作業程序順利連結。
102年10月30日,體育署召開第三期審訂委員會議,會中通過第一期經過撰述及審查作業之3,034個詞條,建置於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進行試閱。第二、三期完成之2,864個詞條,經完成格式及內容審查完稿後,援例建置於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進行試閱。有關會中委員所提建議事項如:諸多新興學科宜再增列;體育課綱的內容應列入詞條;部分項目詞條偏少宜酌予增加;部分詞條譯文和原意不盡相符,宜再檢視;部分詞條作者空白宜再檢視;有關協會、總會、學會等譯名應該統一;部分圖片沒有出處應注意著作權的問題;對於詞條用詞、語句意義進行統一潤稿;行文至各大專院校或召開記者會,提升網站的曝光度和宣傳效果,增加網站的使用率;考慮紙本印刷出版等建議,列入後續計畫規劃辦理。
四、第四期:自103年6月1日至103年11月30日
依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體育運動大辭典之編訂3年完成,詞條數量控制在9,000條以內。103年11月,第三期結案後,詞條完成5,898條,由於審訂會有諸多改進建議,體育運動大辭典必須繼續修正,體育署與臺師大經過半年多的研議,決定繼續進行第四期委辦計畫。第四期自103年6月1日至103年11月30日止6個月。由於本期計畫執行時間有限,第三期審訂會所提建議事項,無法全部立即處理,乃先予以保留於新計畫時再予處理。本期主要工作限縮在:(一)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之維護與管理,包括讀者意見回覆與處理以及網站資料維護與更新;(二)處理前三期各領域項目詞條有關圖(照)片之版權問題。
本期之組織編制予以簡化,編輯部只設編審會,由許義雄教授擔任總編輯,高俊雄教授、曾瑞成教授、林玫君教授及林國棟教授擔任副總編輯,林國棟教授並兼任執行長,體研中心主任蔡虔祿教授為計畫主持人兼執行祕書,相關行政事務之處理由編輯部負責。由於本期計畫較屬事務性工作,編審會大都由執行長及執行秘書(計畫主持人)主持處理。
103年8月27日,第四期第一次編審會通過「第四期組織架構暨工作執掌」、「編審會體育運動大辭典各領域項目詞條圖、照片處理執行要點」、「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維護與管理作業執行要點」,作為計畫執行依據。
103年9月22日,第四期第二次編審會決議,因圖(照)片涉及版權、肖像權問題,有關國際體育運動組織會徽讀者可以直接上網查閱,本體育運動大辭典不再露出;國內體育運動組織之會徽一律行文請該組織無償授權使用,如該組織不同意則不予露出;其他作者所提供之圖(照)片,一律由作者簽署「版權、肖像權授權書」,且採用「非專屬」授權方式的最長授權期限,授權範圍包含電子授權及紙本授權。
103年11月3日,第四期第三次編審會決議,「版權、肖像權授權書」由作者與教育部體育署簽署(臺師大為代表人)。另因期本計畫合約至103年11月30日止,此後若臺師大未賡續受委託,涉及體育運動大辭典資料保存、轉移問題,臺師大與委託網站維護管理作業廠商之合約,須註明「自104年1月1日起,合約有關甲方之權利及義務,由教育部體育署承接,乙方並應協助相關技術轉移事項。」
103年11月,第四期期末報告因感於體育運動大辭典之撰述、審議雖費盡心力,編輯部雖提供「體育運動大辭典撰述工作手冊」,包括「體育運動大辭典模板」、「體育運動大辭典編撰體例」、「體育運動大辭典詞條撰寫建議」等,請撰述委員依循撰述;亦提供「體育大辭典審議工作坊注意事項」,請審議委員參據審議。但因撰述委員超過400人次,審議委員超過1,000人次,撰述委員或審議委員有未能依照編輯部要求的情事,體育署及編輯部都發現仍有諸多問題必須處理,例如:
(一)與體育運動大辭典編撰體例、模版不符的情形,如:引述母學科卻完全沒寫「與體育運動之關係」;引述母學科「與體育運動之關係」敘述不足;釋文沒有「定性敘述」;以「詞名」作為釋文開頭;以「詞名」作為「關鍵詞」;使用「具時效性敘述」;釋文分段(全文不能分段)撰述;引用學者定義寫法不符模版規定;釋文詞語不通順。
(二)部分新興項目未予納入,體育運動大辭典之編訂有所缺憾,如:部分世界運動會競賽種類未納入(如迷你高爾夫);部分殘障亞運、帕奧競賽種類未納入(如輪椅舞蹈、盲人門球、坐勢排球、輪椅籃球、輪椅網球……);部分世大運競賽種類未納入(如桑搏、帶式摔角、有氧健身操……);部分沙灘運動會競賽種類未納入(如極限運動、風浪板、克拉術、龍舟、衝浪……);部分學門(項目)未納入(如身體文化、運動觀光、登山、健行……)。
為求體育運動大辭典能力求完美,因此,第四期教育部審訂會議除通過詞目、圖片清單、授權書等,並提出下列建議事項:
(一)請臺師大將第一、二、三期的詞條,重新進行全面性檢修:務必確保各詞條之整體一致性、適當性與權威性;
(二)區分母學科及子學科差異、尊重既有領域論述:體育運動專業領域有部份詞彙、內容與母學科無法切割。體育運動大辭典模板,已規範引自母學科之詞條,除敘述起源、發展、影響外,必須說明與體育運動之關係,部分撰述委員未依模版規定撰述,完全沒寫「與體育運動之關係」或「與體育運動之關係」敘述不足,審議工作坊亦未修正者,宜再詳加檢視修正;
(三)刪除以下情形者:除上述情形外,有關各單項運動之一般規則者、字數不符規定者、詞條重複者、圖(照)片沒有出處者;
(四)修正不符體例及模板規定者:如無定性敘述者、以「詞名」作為釋文開頭者、以「詞名」作為「關鍵詞」者、使用「具時效性敘述」者、釋文分段撰述者、引用學者定義寫法不符規定者、語句和語意不通順者、作者空白或多人者、格式不符規定者;
(五)考量時勢脈動,增加部分詞條:如世界運動會競賽種類(如迷你高爾夫等)、帕奧運及亞帕運競賽種類(如輪椅舞蹈、盲人門球等)、世大運競賽種類(如桑搏、帶式摔角等)、沙灘運動會競賽種類(如克拉術、極限運動等)、新興學門(如身體文化、運動觀光等);
(六)妥適處理圖(照)片之肖像權事宜:謹慎處理使用所收集圖(照)片之著作權、肖像權問題,因時間上的考量,授權書的修正與簽署工作,待下一期計畫正式執行;
(七)維持網頁運作正常、確保讀者意見交流管道:為求長遠計,應思考網頁維護、修復、備份等處置事項。
五、第五期:自104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
由於體育署指示臺師大對體育運動大辭典重新全面檢視詞條內容,並予增刪或調整,在完成審視、潤稿等前置作業後,除提供網路版,也要編訂紙本版,加以體育運動大辭典目前採網路閱覽方式,讀者於閱覽後,難免會有疑問或徵詢或有所討論,必須予以回應,體育運動大辭典網頁之網路維護、更新以及與讀者互動等,是必需持續辦理的工作,詞條之圖(照)片版權問題亦必須處理,體育署經與臺師大研議後,囑臺師大依實際需要提擬體育運動大辭典第五期編訂行政事務計畫案。
104年7月,體育署核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第五期計畫自104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止。主要工作內容有:(一)檢刪不適當詞條;(二)原詞條校訂、潤飾;(三)增列時勢新興詞條(暫列新增詞條約500條,由編審會依實際情形增、減之);(四)圖(照)片著作權及肖像權授權等法律問題處理;(五)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維護、管理及改版等作業;(六)讀者意見回應等服務作業;(七)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改為公開版;(八)完成紙本辭典編訂等。主要工作歸納成四大主軸,包括(一)網站維護與管理;(二)詞條圖(照)片處理;(三)詞條增訂、檢刪、潤飾;(四)讀者意見回覆、處理及其他事務。
組織架構及作業程序予簡化,成立編審會為編審工作最高決策單位,師大體研中心主任為計畫主持人主持編審會外,另聘方進隆教授、林玫君教授、曾瑞成教授、戴偉謙教授及林國棟教授擔任編審委員,林國棟教授並兼任編審委員會執行長。
第一次編審委員會通過本期計畫組織架構及職務執掌,並通過4項執行要點、1項處理原則,作為執行各項工作依據。
不適當詞條檢刪、原詞條校訂、潤飾之執行為本期計畫重大工作之一,原規劃由執行長邀請3~5位專家學者,組成審議委員會,以合議方式共同審議,惟體育署核定計畫時,將所有詞條分成5份,由5個人分別審議核定審查費。為恐5個人分別審議又造成結果無法一致,重蹈原審議工作坊覆轍,又礙於審查費減成5分之1,且不希望工作落空,最後經編審會同意變更審議方式,編審會組成檢視小組(檢視小組除不適當詞條檢刪、原詞條校訂、潤飾之執行工作外,另亦協助處理增列時勢新興詞條、圖(照)片著作權及肖像權授權處理等工作),檢視委員減為3人(共領一份審查費),除執行長擔任召集人外,另由召集人邀請黃美珍教授及王靖鑫老師2人擔任檢視委員,分別協助初檢學科與術科,召集人複檢,再由3人合議會檢,檢視修正完成後交編輯部進行格式修正,再提編審會審議,最後依編審會決議移除或更正網站詞條。檢視小組依據:體育運動大辭典模板、體育運動大辭典編撰體例、體育運動大辭典詞條撰寫建議等相關規定;第一期第4次編務會議決議;第一期歷次領域說明暨撰述委員會議報告事項;第四期體育運動大辭典期末報告所提問題;第四期教育部體育署期末報告審查會決議,擬訂「詞條檢刪,校訂與潤飾處理原則」,提經第一次編審會通過後作為檢視依據。檢視小組經一年的辛苦,完成編輯部彙整5,572個詞條檢視,檢視修正處理原則與態樣,共分為四大項原則、46種態樣:(一)不需要修正者1種,共19條;(二)需立即刪除下線者8種,經核定後即由工作人員處理下線作業,共1,028條;(三)釋文需修正已修正者17種,由工作人員依檢視意見修正後統一送請廠商修正,共1,627條;(四)釋文需修正本期來不及修正者20種,由工作人員整理留待俟後繼續修正,共2,898條。
增列時勢新興詞條部分為另一重要工作,由檢視小組擬訂「增列時勢新興詞條執行要點」,提經第一次編審會通過後作為檢視依據。檢視小組依執行要點規劃預計新增項目及撰述委員,提經第三次編審會通過並報署核備後,於2月由編輯部確認各新增項目撰述委員名單發聘,並於3月召開2場次撰述說明會。再請各撰述委員提擬新增項目詞條名稱,提報第五次、第七次及第九次編審會審議確認後,敦請各新興項目撰述委員開始撰寫。原規劃42項,由於部分項目較新,國內熟識該項運動之專家難覓,有些專家雖應允擔任撰述委員,然因其個人因素,無法配合本計畫進度辦理,致使有些原已規劃之項目或已規劃好之詞條,無法如期完成交稿。最後回收37項917條新興項目詞條,由編輯部蒐整與格式校正後提檢視小組檢視,並提報第11次編審委員會審議,最後「建議刪除」76條、「同意採用」841條。
105年6月28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行政事務第5期計畫案期末報告(含代發經費審查)暨大家來找碴活動計畫」審查會議,除通過第五期各工作要項執行成果外,指示臺灣師大立即接續進行第六期工作,希望第六期能把體育運動大辭典告一個段落,完成紙本辭典編訂及出版事宜籌劃,並規劃類維基百科模式,重新設計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後續進行滾動式編修。主要決議有:(一)第6期計畫銜接第5期,執行期間為105年7月15日至106年12月31日。(二)計畫前期賡續辦理完成詞條修訂與公開版,後期確立臺灣師大角色轉型為管理者,並參酌維基百科模式規劃,持續辦理滾動修正與維護。(三)重新審議建議刪除之詞條與圖(照)片是否有再檢修使用之可能。(四)紙本辭典編訂事宜,確認詞條正確無誤後,再妥適規劃研擬編訂事宜。(五)未來每年採滾動式方式檢修詞條,以維持體育運動大辭典的正確性,符合時勢需求,供全國引用、檢索及參考。
六、第六期: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2月28日
105年8月1日,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第六期計畫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主要工作要項有:(一)繼續處理原詞條尚待校訂與潤飾詞條(尚待校訂、潤飾詞條2,898條);(二)審議已完成增列新興項目詞條(至少審議1,100條);(三)處理已完成增列新興項目詞條圖(照)片著作權與肖像權授權;(四)處理增列新興項目詞條未如期完成撰寫者,並再酌予增補;(五)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維護、管理及改版等作業;(六)讀者意見管理回復等服務作業;(七)完成紙本辭典編訂;(八)規劃類維基百科編輯方式進行滾動式編修。主要工作要項歸納成四大主軸,包括:(一)詞條校訂、潤飾、上網;(二)網站維護、管理與網頁改版;(三)紙本辭典編訂;(四)規劃類維基百科編輯方式進行滾動式編修。
組織架構延續第5期,成立編審會為編審工作最高決策單位,師大體研中心主任陳美燕教授為計畫主持人主持編審會外,另聘方進隆教授、林玫君教授、洪聰敏教授、曾瑞成教授、康世平教授、戴偉謙教授及林國棟教授為編審委員,林國棟教授並兼任編審會執行長。
第一次編審委員會通過本期計畫組織架構及職務執掌,並通過4項執行要點、1項執行注意事項,作為執行各項工作依據。
第六期計畫繼續處理原詞條尚待校訂與潤飾詞條方面,共修正完畢2,487條、建議刪除370條。審議已完成增列新興項目詞條方面,共審議完成45個項目,1,129個詞條,共有16種態樣,建議刪除者有9種態樣41條,審議通過者7種態樣1,088條。處理已完成增列新興項目詞條圖(照)片著作權與肖像權授權方面,共審議完成146條詞條之圖(照)片,建議刪除113條之圖(照)片,留用33條詞條之圖(照)片。處理增列新興項目詞條未如期完成撰寫者,並再酌予增補方面,共完成6個項目109個新興項目詞條,經審議後建議刪除11條,留用98條。完成紙本辭典編訂方面,除部長(體育署長)序留由教育部處理、總編輯序留由總編輯處理外,共完成編訂經過、編輯凡例、編纂大事紀要文稿撰擬;體育運動大辭典編審撰述及工作人員名錄編錄;辭典內文編輯;分類索引、筆畫索引、譯名英文索引編製等編輯事務。規劃類維基百科編輯方式進行滾動式編修方面,規劃「全民當寫手」辦法,請廠商於網站設計專頁,於106年10月2日至106年11月12日先行試辦,將來將制訂「讀者參與體育運動大辭典編修實施要點」,將撰寫格式、投稿方式、審稿方式、更新上網方式等做適當規劃,作為本子工作項目執行依據。
參、後記
體育運動大辭典歷經六期,共7年又11個月,其間邀請了19人次領域召集人、174人次項目協調人、434人次撰述委員,撰寫了16個領域、174個項目、六千餘個詞條。再邀請審議委員120人,召開347次審議會議;審議小組委員10人,召開57次審議會議,審議修飾通過之詞條,再組成3人檢視小組,全部統一檢視修飾一次,最終完成5,203個詞條,而告一個段落。
體育運動大辭典的編訂,第一期、第二期為初期編訂,第三期、第四期為中期檢視工作,第五期、第六期為後期重新統審編修,最後完成的5,203個詞條,是已較為完善者。
後期受託單位臺灣師大還舉辦三次推廣活動,包括「大家來找碴」、「體育運動知識王」與「全民當寫手」,也為體育運動大辭典提升了許多瀏覽量及點閱率。三次推廣活動情形概述如下:
「大家來找碴」,目的為確保名詞內容正確且適當,邀請社會大眾共同檢視體育運動大辭典,提供有助於改善辭典內容之修正意見。修正詞條之標題、釋文、關鍵字、相關文獻、延伸閱讀等部分,依修正意見數量計分,每一詞條最高累計5分。活動競賽分學生組、社會人士組、教師組(依各組參賽累計者得分,分別錄取首獎1名、優等獎3名、佳作獎6名),並設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賽之教師)獎10名(依指導學生數量計分,指導一名學生得1分)、貢獻獎(參賽累積積分達60分以上者)。活動於105年4月2日至5月31日共進行60天,總計共265人參與活動,提供修正建議3,677筆。活動已充分達到宣傳效益,顯著提升了體育運動大辭典網站瀏覽量與使用率,且蒐集到許多寶貴建議,有助於後續修正之參考。
「體育運動知識王」,目的為促進一般民眾對體育運動大辭典的認識與運用,增進民眾體育知識。參加者回答10題體育運動相關單選題,全數答題正確者即有機會抽得大獎,每個月抽獎一次。獎項分首獎1名、貳獎10名、參獎15名。活動於106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共進行二個月,每人每參加一次作答,全數答對者,即可參加一次抽獎,不限次數,但中獎次數當月限一人一次。活動共吸引2,870人參與,答題次數達99,769次,符合抽獎資格者亦達90,764號。活動相當受到民眾喜愛與肯定。有參與者甚至來信表示,此活動之題目非常生活化及實用,此希望於活動後取得題庫。
「全民當寫手」,為透過民眾角度參與體育運動大辭典編修,以提高辭典釋文之完整性,增進與民眾的互動,編輯部仿照「維基百科編輯方式」,規劃「全民當寫手」活動,邀請民眾參與體育運動大辭典編修,其中包含「詞條我來寫」與「詞名我來想」兩個子活動。「詞條我來寫」活動係由參加者依詞條撰寫格式,提供網站沒有的體育運動項目或詞條,撰寫新詞條,撰寫每一新詞條通過初審、複審、決審者,可獲得一組寫手獎抽獎序號,參加抽獎。獎項分壹獎1名、貳獎5名、參獎15名、參與獎(通過初審未通過複審、決審者)5名。「詞名我來想」活動係由參加者,找出網站沒有的詞名,填寫新增詞名5個,5個詞名全部通過初審、複審、決審者,可獲得一組腦力激盪獎抽獎序號,獎項名額共25名。活動自106年10月2日至11月12日共進行42天,「詞條我來寫」撰寫筆數共56筆,參與人數共39人;「詞名我來想」撰寫筆數共336筆,參與人數共70人。
由於體育運動大辭典屬於較專業的工具書,因此網站瀏覽者多偏向跟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的研究者、教師、學生,或是對體育有興趣的民眾。然透過「大家來找碴」、「體育運動知識王」與「全民當寫手」活動,已大大提升體育運動大辭典的使用率與曝光率。參賽者提出之詞條釋文、詞條名稱,或有補原項目之不足,或有新增項目詞條,均具參考價值,可提供本辭典後續滾動式編修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