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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賽(卡巴迪) Overtime
卡巴迪比賽的賽制之一。卡巴迪比賽時間終了時,雙方平手後繼續比賽至分出勝負的比賽方式。卡巴迪比賽延長賽的比賽規定如下:(一)比賽時間終了後雙方打成平手,加時5分鐘,得分多者勝;(二)半場內兩隊皆需有7名隊員;(三)兩隊需在攻擊線內進行比賽(此時攻擊線視同為得分線),必須依照競賽規定記錄;(四)如進攻者成功跨越攻擊線則視同跨越得分線,獲得1分,進攻者在通過攻擊線後再觸擊一位或多位防守者,進攻者則可獲得得分線的1分,再加上被觸擊的相同人數之分數;(五)延長賽中被進攻者觸擊之防守者無須出局,但攻擊者所應得之分數則正常登錄;(六)延長賽開賽前,兩隊教練應依進攻順序給予裁判五位不同進攻者之名字與胸號。場上七名選手不得與替補選手更換;(七)延長賽中各隊共有五次攻擊,每次應由裁判宣佈之名單由不同之進攻者開始進攻;(八)若五位先發進攻者之一在延長賽開始進攻前受傷,由先發七人中未登錄之兩人其一發動進攻;(九)延長賽的先進攻權由初開始比賽時先進攻的隊伍取得;(十)若雙方在延長賽中經過五次進攻後仍平手,則進行黃金得分賽制。
參考網址: http://www.2016kabaddiworldcup.com/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