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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道標誌繩 lane rope
游泳池分隔兩條水道用的纜繩。水道標誌繩應與游泳池長度相同,緊繫在泳池兩端的牆壁內,並應確保掛勾處水道繩的得以浮起於水面上。每一水道繩由直徑0.05至0.15公尺的浮標串連而成。泳池中水道繩的顏色應該如下:第1及第8道為綠色;第2、3、6、7道為藍色;第4及5道為黃色;距離兩端終點5公尺處須設有紅色浮標。距離兩端終點池壁15公尺處的浮標應與其他浮標不同顏色,以做為區分。50公尺泳池應在25公尺處有明顯的浮標做為標示。
相關文獻: 教育部體育大辭典編訂委員會(1984)。體育大辭典。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頁351-352)。
參考網址: FINA(國際泳總)設備規章http://www.fina.org/rules/english/facilities.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