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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罰離場(五人制足球) sending-off offences
五人制足球比賽犯規時裁判判罰的方式之一。根據五人制足球規則,裁判認定犯規動作為惡劣、魯莽或使用暴力,視其犯規的程度,給與該球員紅、黃牌之判罰。紅牌表示球員或替補球員受到判罰離場。判罰離場的犯規有七種:(一)嚴重犯規;(二)粗魯行為;(三)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任何人吐口水;(四)故意用手觸球,阻止對方球隊進球或失去明顯的進球機會(守門員在己方罰球區內不受本條文限制);(五)利用犯規被判罰自由球或罰球點球,而使正向球門前進的對方球員失去明顯的進球機會;(六)使用無禮、侮辱、謾罵言語或動作;(七)在同一場比賽第二次被警告。如果犯規應判罰離場,裁判應停止比賽判罰犯規球員離場。被判罰離場的球員或替補球員,必須離開球場四周與技術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