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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球犯規 holding
躲避球比賽的犯規動作之一。躲避球比賽進行中,不得觸及對對場內滾動的球,但空中彈跳的球則不在此限。為避免雙方球員在相鄰的界線發生爭球危及安全現象,規則中明訂球的屬地主權。故球在對隊場區彈跳,另一隊球員可以在球離地時,在不踩線、不越區的情況下,於球離地騰空時接取;或是接球者在靠近界線處接球漏接,致球落入對隊場區,可在球反彈離地時直接接取。但出現以下情況應視為取球犯規:(一)球在對隊場區貼著地面滾動時,另一隊球員不可以任何方式取球;(二)球在對隊場區彈跳離地時,以向上或向下拍擊的方式由其本人或隊友再行接球;(三)控球員在移位活動過程中利用對隊場區運球。違反以上規定時,判由對隊內場或外場獲發球權。
相關文獻: 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2008)。國際躲避球規則97年修訂本。臺北市:作者。
日本ドッジボール協會(2009)。Dodgeball official Referee Text Book。日本東京: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