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罰球(合球) penalty
罰球(合球) penalty
合球比賽犯規判罰方式之一。當防守隊反覆利用不公平的方式違規以阻礙進攻,或是以非常嚴重違規方式導致對隊喪失得分機會,應被判由對隊罰球。此外,進攻隊非常嚴重違規造成對隊喪失在另一半場區得分機會時,也應判由對隊罰球。罰球執行者必須為進攻區的球員,其中一足必須踩在地面,貼近罰球線後緣不得觸線,雙方其餘的球員必須站在罰球區外,當球離開罰球執行者雙手,其他球員才能踏進罰球區的地面。罰球的動作要領可分為:(一)雙腳一前一後微微分開,眼睛注視籃框前緣上方,雙手持球置於腹部前方,拇指相對,微微抓住球的上端,其他手指拿住球的兩側;(二)動作開始時,身體重心先向後再轉移至前腳,後腳輕推蹬,隨即膝蓋向前上方抬起。同時雙手由下往上將球往上帶,於球最接近籃框時將球向正上方拋出,雙臂保持伸展,因慣性原理,球會以拋物線軌跡進入籃框;(三)球離手後起跳腳先落地,另一支腳隨後著地以維持身體平衡,伸展手臂,手指指向球。
相關文獻: International Korfball Federation (2010). The rules of korfball (from July 2010) . Retrieved January 23, 2010, from International Korfball Federation Web site: http:www.korfball.org/
國立教育資料館(2009)。學校體育教材教法與評量:合球。臺北市:作者。
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