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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6公尺球 six-meters throw
沙灘手球比賽犯規動作判罰方式之一。在沙灘手球運動中,攻隊顯然具有得分機會,守隊犯規而使攻隊無法充分控制身體和球,破壞了顯然得分機會時,裁判員應判罰攻隊獲得一次擲6公尺球機會;球員擲進6公尺球時直接將球射向球門,其得分與創意射門的得分數相同為2分;裁判員在判罰擲6公尺球有以下幾個重點判:(一)在球場上的任何一個區域內,攻隊具有顯然有得分機會,而受到防守隊球員或隊職員加以犯規而阻礙的情形下;(二)裁判員、技術委員或計時員不當的笛聲破壞了攻隊的顯然得分機會;(三)未經允許的人員(如:觀眾)進入比賽場地而破壞了攻隊的顯然得分機會。球員擲罰6公尺球時有下列幾項規定:(一)場內裁判員鳴笛後,球員必須在3秒鐘內向球門直接射門;(二)擲球球員在球離手前,不得觸及或越過6公尺罰球線;(三)球未觸及守門員或球門以前,擲球球員或同隊球員均不得觸球;(四)守門員及所有守隊球員在擲球球員擲球離手前,必須離開擲球球員至少1公尺,否則射門未得分時,裁判員得判給攻隊重罰6公尺球。
相關文獻: 中華民國手球協會(2010)。國際沙灘手球規則。臺北市:作者。
International Handball Federation. (2010). IX. Rules of the Game b) Beach Handball. Retrieved November 25, 2010, from Website: http:www.ihf.info/files/Uploads/NewsAttachments/0_09-SpielregelnBeachHandball_G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