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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球3秒鐘 holding the ball too long
沙灘手球比賽犯規動作之一。根據中華民國手球協會審定的沙灘手球規則規定,手持球時間最多為3秒鐘,甚至置地時亦同;球不得留置地面超過3秒鐘,最後觸球的球員必須及時拾起球。亦即控球球員不得在沒有明顯的攻擊或射門意圖之下,原地停留持球逾越3秒鐘,或將球放置地上超過3秒鐘。沙灘手球運動為使整體場上的比賽流暢性,球員只要持球積極進行移位、攻擊或射門則不受持球3秒鐘的規範,若違反此規則,則由對隊球員在犯規地點擲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