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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自由球(手球) free-throw
手球比賽的開球方式之一。擲自由球是手球比賽中使用最多的開球方式。在雙方對陣時,發生下列情形裁判員必須中斷比賽,由對隊球員擲自由球恢復比賽:(一)持球隊犯規時,必須喪失控球權(如持球隊球員兩次運球或走步);(二)防守隊犯規致使持球隊喪失控球權時。手球賽為了要使比賽進行流暢,對於防守隊有犯規行為時,只要控球隊伍尚能掌控球,則裁判員不會過早判罰擲自由球而中斷比賽。除非守隊犯規而攻隊明顯的失去控球權或不能繼續進攻時,裁判員才鳴笛判罰。當裁判員鳴笛判罰控球隊的對隊擲自由球時,持球球員必須立即將球放在地上,以便進行比賽(否則將依累進罰則處罰)。此時擲自由球的隊伍須於發生犯規的地點行之,不須裁判鳴笛即可將球擲出,在球還沒有擲出前,同隊隊友不得觸及或越過對方的自由擲球線,而擲球的球員在球擲出後不得再觸及球。
相關文獻: 林靜萍、黃欽永(2009)。學校體育教材教法與評量—手球。臺北市:教育資料館。
教育部體育大辭典編訂委員會(1984)。體育大辭典。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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