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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球超過3秒 holding the ball too long
手球比賽犯規動作之一。根據手球規則(一)手持球時間最多為3秒鐘,甚至持球倒臥在地面時亦同;(二)在運球後以單手或雙手接球後,最多在3步或3秒鐘之內球必須離手。違反此規定者由對隊在犯規地點擲罰自由球。指當攻擊隊持球的球員,在站立或非運球的動作時,球在手上最多只能停留3秒鐘的時間。另外,規則對各種擲球也有明文規定,當裁判鳴笛後,擲球者必須在3秒鐘內將球擲出,否則球權將轉換給對隊;在不需鳴笛的擲球時,若擲球球員未能立即將球擲出而影響比賽的進行,此時裁判可以鳴笛要其盡快將球擲出,此時就開始受持球3秒鐘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