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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球失誤 fault
軟式網球比賽發球犯規之一。軟式網球比賽時,如有下列事項,應判為發球失誤:(一)所發的球未落到有效發球區內;(二)發球者已有發球動作,即球已離開手但未將球擊出;(三)發球者發球時,將兩個球同時離手,或球已離手後球拍尚未擊出該球而另一個球掉落時;(四)發球瞬間,球拍與球有二次以上之接觸時;(五)所發的球未過網或碰到網柱;(六)球尚未落到球場、球場界外空地或碰到裁判台、圍網等之前,觸到發球方的球拍(包括離手球拍)、身體或衣物(球員所穿的衣服、帽子、毛巾、眼鏡等在內);(七)發球方的球拍(包括離手球拍)、身體、衣物觸網或過網(包括網柱);(八)在發球動作中,發球者觸到端線、邊線、中央標誌或進入球場內時(踩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