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促進制度 the expedite system
促進制度 the expedite system
桌球比賽促進比賽更加緊湊激烈的一種賽制。1937年以前,桌球以削球為主流的打法,出現馬拉松式的比賽,使得觀眾對冗長且節奏慢的比賽感到厭倦。因此,國際桌球總會對每局比賽採取了時間的限制,使比賽更加緊湊激烈,以利於桌球運動的發展,因而產生了促進制度。促進制度是指一局比賽進行到10分鐘仍未結束(雙方都已獲得至少9分之情況除外),或比賽任何時間雙方都同意或要求採用促進規則,則從當時起,以至比賽結束皆採用促進制度,也就是促進制度一經實施,則該場比賽剩餘的各局皆必須實施促進制度。另外,促進制度規定每球員輪發一分球,也就是每得一分就換人發球,而發球員包括發球一擊及回擊必須在13球內須贏球,否則判發球方失分。
相關文獻: 崔秀馥(2003)。乒乓球:普通高校體育選項課教材。北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劉建和主編(2006)。乒乓球。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
韓志忠(2007)。乒乓球:教學、訓練、競賽與科研。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