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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槌球) referee

人氣: 539 / 撰稿者: 賴錦郎
比賽進行的總管理者,也是雙方的仲裁者,為控制比賽的關鍵人物。裁判須嚴守正確的時間觀念,整齊的服裝、明確指示且徹底實行大會設立的規定、勤讀規則、執裁必須專注精神並正確地判斷。賽後自省並不批評同伴之判決,健康與體力狀況不佳時,不可勉強應聘執行任務。裁判小組的構成為主裁、副裁、記錄員各1名,必要時可設線裁若干名。(一)主裁權限為根據規則主持比賽,對規則上未明示的問題有決定權。場上主要任務為宣告比賽開始、結束、暫停、中斷、再開始等,球員叫號,處理及判定妨礙比賽之罰責,宣判取消比賽資格或勝負,賽後確認紀錄內容,請二隊隊長於紀錄表上簽名確認成績;(二)主裁及副裁共有的任務為檢查比賽場地、用具及服裝,確認打順名單、先攻、後攻,宣判過門成立、奪標、觸擊、界外球、犯規等,確認替補球員,受理比賽中的詢問,球之暫時移開,處理無效移動球;(三)副裁的任務為輔助主裁,若主裁不能執行任務時,代理主裁;(四)記錄員的任務為根據規則將必要事項登記於紀錄表內,比賽計時並通告剩餘時間,輔助主、副裁之判決;(五)線裁任務為輔助主、副裁處理界外球,對妨礙比賽行為的注意。
分類: 球類打擊標的 > 槌球
中文關鍵詞: 副裁主裁線裁妨礙比賽記錄員
英文關鍵詞: assistant refereechief refereelinesmanplay interferencerec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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