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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裁判 difficulty judges, DJS
特技體操比賽大會裁判之一。特技體操比賽時,每項目任命2名不同國籍的難度裁判,一位難度裁判最多負責3個項目。難度裁判必須擁有最新國際裁判2級以上資格,一級裁判優先任命為難度裁判。賽前難度裁判的職責:(一)FIG賽事,在裁判長的指導和支持下,核查難度卡的難度分值,有爭議時裁判長請難度專委協調;(二)在FIG世界賽事,難度卡有錯誤時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通知教練改正,調整後的難度卡要在比賽前90分鐘提出並得到難度裁判認可;(三)難度裁判計算套路的難度價值;(四)賽前8小時難度裁判審核所有難度卡並依出場序排列,於賽前交影本給裁判長及審判專委;(五)在賽前30分鐘,難度裁判有權因特殊的理由接受難度卡小幅調整,並報告裁判長和審判難度專委。比賽中難度裁判的職責:(一)按照評分規則嚴格評價難度價值和成套動作的難度得分;(二)提示裁判長必要的最終扣分;(三)在難度卡上記錄所有演出的動作要素、動作要素改變的分值、時間失誤、修正難度分;(四)根據規則難度裁判鑑定失誤,從最後得分中扣分;(五)如果兩位裁判對難度值或難度分意見分歧請示裁判長。如不能解決由裁判長請示難度專委。必須在下一位選手出場前做出決議。如尚無決議,先記錄臨時分,在下個場次開始前做出決議,此爭議一定要在頒獎前完成決議;(六)資格賽和決賽後,必須將難度申報表交到給審判長,以便賽後分析。所交的難度表必須由相關難度裁判員簽名和標明日期。
參考網址: 國際體操總會http://www.fig-gymnastics.com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http://ctg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