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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競賽 Competition III
競技體操與韻律體操的競賽項目之一。競技體操與韻律體操的第三競賽亦稱為個人單項決賽,經由第一競賽產生單項前8名,按照抽籤順序出場表演,依照其得分高低決定名次。特技體操第三種比賽亦稱成隊排名。若要參與成隊排名,則各會員國需至少有三組不同項目的選手報名參賽,其中至少要有一組雙人與一組團隊參加第一競賽,方能進行成隊排名。要參與成隊排名之各會員國須在報名時列出各項目選手參賽名單。成隊排名依照各會員國選手參加第一競賽時在各項目所得名次換算為積分,依照換算分高低排定名次。例如:16隊參賽時第一名換算為16分,第二名換算為15分,以此類推。優勝隊伍之全體選手皆頒以獎牌,如有得分相同者以下列順序列出名次:(一)以參加第一競賽項目獲得最多第一名之國家排名在前;(二)其次以參加第一競賽項目獲得最多第二名之國家排名在前;(三)其次以參加第一競賽項目獲得最多第三名之國家排名在前;(四)經過上列對比後仍然同分則同列名次。
參考網址: 國際體操總會http://www.fig-gymnastics.com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http://ctg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