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韻律體操 rhythmic gymnastic
韻律體操 rhythmic gymnastic
一項徒手或手持輕器械在音樂伴奏下進行的運動,中國大陸稱為「藝術體操」,日本稱為「新體操」。她起源於歐洲,19世紀末出現有音樂伴奏的各種身體動作練習。20世紀初,瑞士日內瓦音樂學院教師雅克‧達爾克羅茲(Emile Jaques-Dalcroze)創編的韻律體操,將身體動作與音樂結合起來,並從最初的徒手發展為使用輕器械的形式。1962年被國際體操聯盟確定為比賽項目。1963年起舉辦世界韻律體操錦標賽。1988年被列為夏季奧運會比賽項目。正式比賽不論是個人還是團體項目,都必須以成套動作的形式出現,運動員根據自己的個人風格、規則的要求,將所掌握的各種單個動作組合編排成一套完整套路來比賽,目前正式比賽有5種手具項目:繩、環、球、棍棒及彩帶。韻律體操以自然性及韻律性的動作為基礎,使身體各種關節得到充分的活動,各部肌肉得到均衡發展。因此,它是塑造美的體型,陶冶美的情操,進行美的教育一種有效方式。原來只有女子的比賽,目前有些國家也發展男子韻律體操比賽(如:日本和俄羅斯等),但比賽規則和項目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