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運動大辭典》之編訂,旨在編訂一本更新體育運動專業名詞,讓入門者隨手檢索,讓學者案頭參考的實用工具書。是一件深具意義的體育運動文化建設工程,不僅可集現今體育運動研究之大成,更具有體育運動文化研究傳承之重大意義,對於奠定發展體育運動之基石、開拓體育運動新領域,亦有莫大之裨益。
教育部主編商務印書館出版之《體育大辭典》,自民國73年出版後,廣受各界肯定,經常做為國家體育行政考試及學術名詞統一之參考準則,具有時代性及教育性之重大意義。惟經過二十多年,臺灣體育運動蓬勃發展,許多新興體育運動學科及其相關專業領域名詞迭有更新,致使國內體育運動相關專業名詞混淆亟待精確闡明,以利落實體育運動專業發展。且欲與國際接軌,建立相關用語的基本概念,重新修訂統一釋義的《體育運動大辭典》,殆為事實所必要。
有感於此,民國96年8月22日起,臺灣身體文化學會在當時的理事長、前行政院體委會主任委員許義雄教授的領導下,開始進行籌編《體育運動大辭典》的規劃。97年9月8日,身體文化學會將「籌編體育運動大辭典計畫案」陳報教育部。97年11月12日,教育部召開審查會,同意身體文化學會3個月內,提列「先期規劃」報部辦理。隨後,身體文化學會數度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徵詢規劃。98年2月15日,學會完成初步規劃,向教育部提出「籌編體育運動大辭典規劃案」期中報告。98年2月18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期中報告審查會,指示身體文化學會在4月底前提出期末規劃報告,規劃各領域召集人,並於期末報告前召開編輯委員會預備會議。身體文化學會乃再積極進行規劃,98年4月10日,召開編輯預備會議,確定各領域召集人,並請召集人推薦撰述委員。98年4月30日,向教育部提出期末報告書,98年5月20日至教育部作期末報告。依當時的規劃,預定籌編工作期程為二年,自98年6月至100年5月,編撰15個領域,150個項目,11,000個詞條。
98年7月,身體文化學會再擬制「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書」陳報教育部申請補助。預計自98年7月起至100年6月止,以兩年時間,完成理論及技術共15類,146項學術科,9,000個詞條。教育部經過研議後,認為《體育運動大辭典》的編訂,應比照民國73年編訂第一本《體育大辭典》模式,由教育部主編,編訂行政事務委外承辦,審訂會議再由教育部召開。因身體文化學會理事長許義雄教授為臺灣師大名譽教授,教育部經與許義雄教授商議後,為省去委辦公開招標的變數,希直接委由公立學校承辦,許義雄教授同意由臺灣師大負責承辦編訂專業事務工作。教育部體育司乃簽請部長核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委員會組織簡則」,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由教育部成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委員會」,編訂委員會置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並分設編輯委員會、審訂委員會及秘書處負責執行編訂工作。教育部並核定主管體育事務次長及體育司司長分別擔任編訂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兼任審訂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審訂委員13人亦同時聘定;另聘請臺灣師大許義雄教授為總編輯,國立體大教務長高俊雄教授為副總編輯。
99年1月18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規劃會議,預計100年10月完成146項學術科共計9,000條詞條,增聘玄奘大學曾瑞成教授為副總編輯,臺灣師大當時的體研中心主任林玫君教授為執行秘書,並決定《體育運動大辭典》先以網路版呈現。99年1月26日,教育部召開「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計畫」第1次編訂委員會會前會,決定為不涉及與第一次《體育大辭典》的版權問題,《體育運動大辭典》採重新編訂方式辦理,並以製作電子版本為主,架設專屬網站,將定稿之內容建置於網路,輔以永續長期經營概念,置專人管理、維護,建立更新編修機制,定期檢討修正或增添詞條。詞條選定兼顧體育運動專業工作者與一般體育愛好者之需要。詞條內容經審查通過後,依實際狀況發行網路版本,俟網路版本上線半年後再發行紙本。
99年3月16日,教育部正式委託臺灣師大辦理「體育運動大辭典編訂行政事務計畫案」,計畫以二年時間,編訂9,000個詞條。開始執行後,因受種種因素影響,最後花了六期(99年3月16日至107年2月28日)共7年又11個月,才告一個段落。其間邀請了19人次領域召集人、174人次項目協調人、434人次撰述委員,撰寫了16個領域、174個項目、六千餘個詞條。再邀請審議委員120人,召開347次審議會議;審議小組委員10人,召開57次審議會議,對撰寫好的詞條,逐條、逐句、逐字討論修飾,審議修飾通過之詞條,再組成3人檢視小組,全部再修飾一次,最終完成5,203個詞條,架設《教育部體育署體育運動大辭典》專屬網站,將完成詞條上網提供民眾閱覽,而告一個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