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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運動會 county games
由縣市政府舉辦轄區居民參加之地方綜合性運動會。各縣市使用名稱略有不同,如「臺北市民休閒運動會大會」、「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金門縣運動會」、「南投縣全縣運動會」等。縣市運動會的辦理單位亦有所不同,大部分縣市都由縣市政府主辦,縣市體育會及相關單位或學校承辦,如嘉義、雲林、南投等縣運動會。部分縣市政府為指導單位,縣市政府體育處為主辦單位,縣市體育會為承辦單位,如桃園縣運動會。金門縣比較特殊,將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2年之後裁撤)、福建省政府列為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為主辦單位,金門體育會、金門縣議會、金指部等單位為協辦單位。參加對象必須設籍所轄各區(鄉、鎮、市)或任職該轄區學校、機關及團體方能代表參賽。競賽內容性質各有不同,如臺北市民休閒運動會大會以趣味休閒運動為主,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舉辦之項目則以全國運動會之正式比賽項目為主。金門縣運動會每二年辦理一次,舉辦之項目以全國運動會之正式比賽項目為主,全民運動會之正式比賽項目為輔。
相關文獻: 臺北市體育局。2013年7月18日,取自http:www.tms.taipei.gov.tw/
金門縣教育處。2013年7月18日,取自http:kmedu.km.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