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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領導機構。為非政府、非營利具有法律地位永久繼承權的國際性法人團體,簡稱國際奧會。是奧林匹克運動會及五環會徽之所有權組織。1894年經法國男爵古柏坦倡議下創立,首任主席為希臘籍德米特留斯.維凱拉斯,秘書長為古柏坦,會址設於法國巴黎,1895年遷設瑞士洛桑。依國際奧會憲章規定,國際奧會的宗旨是領導奧林匹克活動、推廣全球奧林匹克主義,與各國家或地區奧林匹克委員會及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是相互承認的夥伴關係。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由國際奧會全體委員會議選出,另設副主席4人,執行委員6人,委員115人。國際奧會依職責及需要設有各類委員會,如:國際奧會運動員委員會、國際奧會倫理委員會、國際奧會提名委員會、國際奧會團結基金委員會、國際奧會候選城市評選委員會、奧林匹克運動會協調委員會、國際奧會醫學委員會。
相關文獻: 陳隆豐(2008)。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新世紀智庫論壇(頁102-109)。
參考網址: http://www.olympi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