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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強度 exercise intensity
是指運動的激烈程度,其中涉及到運動型態和運動持續時間,最常用來判斷運動強度的方式有下列五種:最大心跳率、最大心跳率的百分比、運動強度自覺量表及消耗的卡路里、說話測驗法等。美國運動醫學會建議一般運動者改善心肺適能的運動強度是55/65%至90%最大心跳率,或40/50%至85%保留攝氧量或保留心跳率。從運動強度範圍可以看出,上限與下限相差不少,體能好的人可以採取高標準,體能情況不佳的人則應採較低的標準。一般人的「每分鐘最大心跳率=220-年齡」,例如35歲的運動參與者,最大心跳率大約每分鐘185次,運動強度為60%時的心跳率為每分鐘185次×60%=111次,運動強度為80%時的心跳率為每分鐘 185次×80%=148次。如果你的年齡已接近50歲,當運動時心跳率超過每分鐘100次時,運動強度即已達到60%之多。
相關文獻: 林正常(2006)。運動生理學(增訂二版二刷)。臺北市:師大書苑。
林正常、林貴福、徐台閣、吳慧君(譯)(2005)。運動生理學:體適能與運動表現的理論與應用(第四版)。臺北市:藝軒出版社。(Powers S. K., amp Howley, E. T., 2001)
鄭景峰、吳伯翰(譯)(2007)。基礎全人健康與體適能。新北市:藝軒。(Thygerson, A. L.,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