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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技舞蹈 Acrobatic Dance
以雜技為基礎創編的舞蹈。雜技為一切遊戲技藝的總稱。源於「角抵」,經歷百戲、雜戲、把戲、雜耍等名稱,指涉及奇功異能的技藝。隨著時代的演變,或有承繼、增減與創新,如同探索及超越極限的身體能力。雜技傳入臺灣,約始於1621年漢人的移墾及1662年鄭成功政權底定,使得漢學儒文化及其儀禮在臺扎根、傳播。歌舞小戲及戲曲文化依附著農業生活型態與民間信仰,在臺灣流傳,庶民文化中的「藝陣」、「雜技」的身體語彙,也涵融其中。至1946年戰後,家班雜技藝師,隨著國民政府遷臺,而帶入中國的雜技表演藝術及演出模式。特技性質的雜技講求驚險技巧,追求身體極限並融入國術、雜耍、國樂、民俗舞蹈等多元媒介,技巧涵蓋:「都盧」含頂竿、爬竿等竿戲,「沖狹」鑚圈的表演,圈四週插上鋒利的刀子,演員自圈中縱起竄出,「燕濯」似跳水的演出,「侲童程材」少兒的高空表演,「跳丸」拋球技,「擲劍」若干短劍拋接,「走索」類似今之走鋼索,「胸突銛鋒」上刀山,以刀為階梯攀登或赤身躺在刀上。現稱丟擲技、接觸技、操控技、平衡技及體技。從民間遊藝的演出進入舞臺並受西方劇場形式影響,隨著當代表演藝術之興起,雜技舞蹈產生跨界融合的新面貌,演出內容多元,展現奇幻多姿的另類視界。
相關文獻: 蔡欣欣(1998)。雜技與戲曲發展之研究。臺北市:文史哲出版社。
吳騰達(1999)。臺灣民間雜技。臺北市:漢光文化事業。
李天民、余國芳(2005)。臺灣舞蹈史上。臺北市:大卷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