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試舉成功 Good lift
試舉成功 Good lift
選手於試舉時由裁判員判決成功者。行動不便、腦性麻痺及脊髓損傷者等選手必須躺在臥舉架上,試舉過程中頭部、肩部、軀幹(臀部)腿及雙腳跟須伸展保持與臥舉凳接觸,身體情況特殊者可例外(但須先取得允許)。腦部麻痺者選手必須躺在臥舉架上,試舉全部過程中頭部、驅幹(臀部)、腿及雙腳伸展在臥舉檯上不得離開。若為截肢選手,則須仰躺在臥舉架上,試舉過程中頭部、軀幹(包括臀部)腿及雙腳跟伸展保持與臥舉凳接觸,膝蓋以下截肢者於比賽時,有不使用義肢,其腳跟除外。行動不便者及脊髓損傷的選手可允許攜帶義肢及矯正鞋上場,選手兩手握槓時,兩手食指間距離不得超過81公分。選手握槓時,手臂伸直,手肘固定,等待主任裁判的信號,信號必須在選手不動及槓軸在正確位置時盡快發出。信號為手臂向下揮擺,同時發出可聽見的開始口令。選手收到信號後,必須將槓軸下放與胸部接觸靜止不動。然後兩臂均衡伸展向上舉到手臂的長度,保持兩手伸直不動姿勢,直到裁判員發出可聽見的上架信號為止。由三位裁判員同時按燈,則三具裁判燈同時亮起白燈者或是兩個白燈一個紅燈為試舉成功,並顯示於記分板中。
相關文獻: 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健力規則
參考網址: https://www.paralympic.org/powerlifting/rules-and-regulations/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