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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彈跳 third time
輪椅網球經兩次著地彈跳後,接球方仍然未碰觸到球時的用語。1988年國際網球總會年會上,正式採用了輪椅網球二彈跳的規則,並確立第三彈跳著地時為失分,其裁判用語則為“NOT UP”;但為與一般網球規則第二彈跳著地時為失分做區隔,輪椅網球規則對失分的定義即明訂為:選手在球彈跳第三次以前,不能有效回擊時為失分。1998年在ITF的年會上,為促進輪椅選手與非障礙選手的交流機會,更進一步決議當輪椅網球選手與非障礙選手對戰時,允許輪椅網球選手可以讓來球彈跳二次,但為免於造成非障礙選手的混淆,通常在“NOT UP”判定之後,在加上“Third Time”予以輔助說明。
相關文獻: 2016 ITF Wheelchair Tennis Regulations
參考網址: http://www.itftennis.com/wheelchair/organisation/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