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聽障桌球 Deaf Table Tennis
聽障桌球 Deaf Table Tennis
身心障礙桌球運動競賽類別之一。身心障礙桌球運動競賽類別包括肢障類、智障類及聽障類。身心障礙聽障桌球比賽規定基本與國際桌球總會(International Table Tennis Federation, ITTF)規則相同,但須符合身心障礙聽障桌球的規範。身心障礙聽障桌球運動員參賽資格需經合格醫師鑑定雙耳聽力損失須大於55分貝以上。聽障桌球由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推展。國際聽障運動總會第45屆代表大會對於運動員聽力檢查程序達成加強管制的共識。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對於聽障桌球國家代表隊選拔標準如下:(一)聽力檢查結果在優耳54dB以下者直接註銷國家隊選手資格;(二)聽力檢查結果在優耳55dB至60dB之間者,送三家醫學中心檢查報告(三份報告之最高及最低數據落差不得超過10%);(三)聽力檢查結果在優耳61dB至69dB之間者,送二家醫學中心檢查報告(二份報告數據落差不得超過10%);(四)聽力檢查結果在優耳70dB以上者,送一家醫學中心檢查報告。
相關文獻: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2016)。公告。2016年4月18日,取自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網址http:www.ctsod.twmail.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g2p4amploadtime1460941824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2016)。協會新聞。2016年4月18日,取自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網址http:www.deafsports.org.tw/web/blog/2016/04/06/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