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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輪椅組) Third level (wheelchair group)
身心障礙桌球運動競賽級別之一。身心障礙桌球運動競賽類別包括肢障類、智障類及聽障類,肢障類再區分為輪椅組(TT1級至TT5級)及站立組(TT6級至TT10級)。第三級(輪椅組)即為TT3,其分級特點包括:在最高位的病灶(C8)執拍手可有輕微運動喪失(motor loss),但其喪失不足以影響到任何已知的桌球技巧、軀幹位置的輕微改變由非執拍手握住、推動或支撐輪椅或者大腿來確保安全、軀幹下部和背靠接觸、手向後的活動因為軀幹無法轉動而減少、從容不迫的輪椅活動大多是不方便的;腦性麻痺:嚴重程度的雙側麻痺(severe diplegia)、上肢的控制有輕微的限制、中等程度的軀幹平衡疾患、下肢嚴重痙攣張力(張力等級分數為4)。國際殘障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Sports Organization for the Disabled, ISOD)及國際史托克曼得佛輪椅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Stroke Mandeville Wheelchair Sports Federation, ISMWSF)桌球規則的第三級(輪椅組)為脊髓第八頸段第七胸段損傷者,坐姿平衡不良,無軀幹旋轉功能者或下頸部脊髓損傷但手臂功能良好者,執拍手功能降低;如LTT2、C4和ISMGF的1C級。
相關文獻: 鄭舜平(2006)。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104年身心障礙運動桌球教練講習會手冊。臺北市:文化大學。
臺北市殘障桌球協會(2016)。ISOD桌球規則。2016年4月19日,取自臺北市殘障桌球協會網址http:www.tttad.org.tw/study_c.aspx?unit21ampstudy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