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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田徑運動分級 track and field Classification of visual impairment
視障運動選手參與田徑競賽的分級。視障田徑運動分級根據檢查殘餘視力的程度、光感、視野、眼底等確定參與比賽的級別。測試運動選手的視力應為最佳已矯正視力。其分為三個級別:分別是11、12和13級。11級: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離、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認手的形狀。12級:視力從識別手的形狀到0.03和/或視野小於5度。13級:視力從0.03以上到0.1和/或視野大於5度小於20度。
相關文獻: 行政院衛生署(2004)。修正「身心障礙等級」,2004.10.04.行政院衛生署醫字第0930217343號公告。臺北市: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衛生署(1999)。身心障礙等級。1999.05.12.行政院衛生署衛醫字第八0二七五八三號公告,臺北市: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衛生署(1997)。身心障礙保護法。臺北市:行政院衛生署。
參考網址: elite.tut.edu.tw/t00043/repository/fe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