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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田徑運動分級 track and field Classification of intellectual impairment
智障運動員參與田徑競賽得分級。智障田徑運動分級根據其智能障礙程度分級比賽。智障運動員為在18歲前有明顯的智力功能缺損及適應功能不足,在整體適應行為功能上或概念學習、社會性、實用技能等行為層面有所侷限者。其分有三級:(一)智力功能缺損:標準化智力測驗量表智商75(含)以下(分數低於平均值兩個標準差);(二)適應功能不足:在概念學習、社會性、實用技能等行為層面,或整體適應行為功能上有所侷限(分數低於平均值兩個標準差);(三)18歲前呈現明顯之智能障礙。
相關文獻: 賴復寰(1998)。殘障體育運動概論。臺北市:正中書局。
教育部(1997)。特殊教育法。臺北市:教育部。
參考網址: elite.tut.edu.tw/t00043/repository/fe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