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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教練制度 Chinese Taipei Chess Association Trainer System
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對於西洋棋教練的認證制度。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係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輔導各全國性非亞運體育運動團體建立教練制度實施準則」訂定。訂定制度的目的為提昇西洋棋運動水準與教練素質,及培養西洋棋運動人才。教練分為三個級別:C級教練、B級教練與最高等級的A級教練。在每一個級別都具有個別的資格與晉升辦法。各級教練需要具有的基本條件為:(一)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會員;(二)高級中學(含同等學歷)以上學校畢業,並對西洋棋運動具特殊造詣者;(三)品行端正;(四)嫻熟西洋棋運動規則;(五)參加各級西洋棋運動教練講習會並經考試合格者。
相關文獻: 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會刊2004/10創刊號
中華民國西洋棋協會官方網站http:140.112.10.122/chess/
延伸閱讀: FIDE Handbook (2008).Regulations for the Titles of Trainers World Chess Federation. Retrieved from http:www.fide.com/fide/handbook.html?id45amp;viewcateg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