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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土體育之爭 controversy between foreign athletic and domestic athletic concept
發生於1932年至1935年之間,中國近代體育思想的一場論爭。「洋體育」指的是由歐美等國傳入的各項西方運動,「土體育」則是指固有的傳統體育,以武術為代表。1932年,因田徑好手劉長春參加第十屆奧運失利,人民開始對於此種西方體育運動產生了諸多質疑,引發洋土體育之論爭。同年8月7日,《大公報》首先發難,在第二版的「社評」中,以〈今後之國民體育問題〉為題,大聲疾呼提倡土體育,脫離洋體育。數天後的8月13日,天津的《體育周報》則刊登〈體育何分洋土〉乙文,提出洋體育的好處,雙方針鋒相對,為洋土體育論戰揭開了序幕。未久,包括張之江、吳蘊瑞、謝似顏、陳立夫、褚民誼等人紛紛加入這場論戰,為過往爭論許久的中西體育文化議題,達到高峰。「洋土體育之爭」的論戰時間長達4年,直到1935年才結束,是中西文化碰撞的一個縮影,此論戰對中國傳統體育和西洋體育在發展過程中產生衝突、吸收與融合的現象,有較為全面的認識,更促使中國近代體育目的、目標與概念之形成,漸成雛形,也改進「選手體育」、「錦標主義」缺失,以及傳統體育再度受到重視,有其重要影響。
延伸閱讀: 許光麃(1993)。中國近代洋土體育論爭之形成與發展(1915-1937)。未出版碩士論文,國立體育學院,桃園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