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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材原則 selection principle
挑選運動人才的方針與準則。選材是指參加某一專項在某一個時間或階段的比賽而選拔運動員,並進行訓練。德國Schneider提出運動員選材五大原則:(一)某一具體時間所存在的運動才能不是天生的,而是在解剖-生理先天前提的基礎上,在活動中發展而成的。同時亦只有透過活動才能表現出來;(二)判斷運動能力牽涉到許多專門工作,要綜合考慮技能、知識、動機和興趣等多種因素;(三)選材的標準必須從未來最好成績的結構中引申出來;(四)對預備運動員運動能力的評定應包含對未來成績的預測;(五)在長期訓練過程的每一個階段中只能為下一個階段進行造材,因此每一個訓練階段的任務都是為下一個階段創造前提。
延伸閱讀: 許樹淵(2001)。運動訓練智略。臺北市:師大師苑。
劉獻武(1991)。運動員選材學。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
周資眾、方進隆(2007)。臺灣運動選材的發展與展望。載於鄭志富(主編),中華體育,(頁75-81)。臺北市:中華民國體育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