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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舞風 LA Style
新派街舞的風格之一。舞風源自美國洛杉磯,早期發展始於Lyrical Hip Hop(抒情街舞舞風)結合Jazz(爵士)、Lyrical Jazz(抒情爵士)、Ballet(芭蕾)、Modern(現代舞)等元素注入編排,由於使用音樂大多屬Ramp;B較為抒情歌曲,使編排特性著重動作對拍及對歌詞,附有情感意盡的表達,舞者能巧妙使用歌曲中不同層次的節拍來編排舞序,有時利用歌詞以肢體與情感展現,以及用節拍來掌握腳步變化。臉部表情亦隨著歌詞盡情發揮,極富變化性與戲劇張力。因此,洛杉磯舞風的觸角漸漸延伸至商業場域,並著重舞台表現力,在MV舞蹈與各個比賽中經常出現;較具代表性的歌手有Justin Timberlake(賈斯汀‧提姆布萊克)、Ne-Yo(尼歐)、Usher(亞瑟小子)與Chris Brown(克里斯‧朗),上述歌手除Chris Brown為2004年較晚出道外,其餘歌手均在1992至1997年至今,於Ramp;B(節奏藍調)與嘻哈流行音樂表現突出。目前洛杉磯舞風,除了在美國受舞者喜愛,亞洲與歐洲世界各地均廣為流行,現今甚至Popping(肌肉爆震舞)也被編排其中。
相關文獻: Hook, S. V. (2010). Hip Hop Fashion. North Mankato, MN: Capstone Press.
延伸閱讀: http:kopfamily.pixnet.net/blog
參考網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29518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