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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職責 coaching duties
運動教練的職掌與責任。運動教練的職責是提供方法和資源,協助運動員或或運動團隊達成既定目標,其內容除涵蓋領導、管理的決策性工作外,還包括決策過程、引起動機的方法、提供回饋、建立人際關係及提升團隊的信心。教練是運動團隊的總指揮,掌握著運動團隊發展與表現,擔負重大的職責與任務。高競技強度的運動團隊和休閒型的運動社團,因為型態不同,教練所肩負的職責也有所差異,運動教練的職責有三:(一)為達成目標擬定練習計畫,訓練選手,提升運動技術;(二)管理並指揮所屬運動員,使所屬運動員對團體產生向心力;(三)判斷訓練對選手的身心以及有關訓練環境比賽對選手等狀況,達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之效。
延伸閱讀: 蔡昆霖、吳萬福(1999)。競技運動教練的重要性。載於郭家驊(主編),大專體育(頁131-134)。臺北市: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