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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手(劍道) Hiki wake
團體比賽中時間終了,雙方成績相同不分勝負,稱之。適用範圍:(一)團體得分賽之選手;(二)團體過關賽,主將以外之選手。當雙方主將時間終了後仍不分勝負,則需延長,直至分出勝負為止。個人賽時間終了仍不分勝負,同樣延長比賽直至分出勝負。主審在比賽時間結束的場合,停止比賽,讓比賽者回到開始位置,如果進入延長戰時,通告「延長」(enjio),然後宣告開始。
相關文獻: 郭弘一(1999)。臺灣劍道教室。臺北市: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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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廣圖書(編)(2002)。劍道教室。臺北市:聯廣圖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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