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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體育活動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專業性、服務性體育活動,強調設計個別性、多樣化的課程。早期身心障礙者透過體操的醫學模式做為治療復健,之後北美地區整合醫學、特殊教育及體育運動等三大領域,應用於身心障礙者之運動復健、學校體育、休閒運動及競技運動。適應一詞最早出現於美國體育健康休閒舞蹈協會(American A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Recreation Dance, AAHPERD),主要是促進身心障礙者的身體、心理、智力與生態環境的互動,以改善生活品質。是由於身心障礙者無法在普通體育活動中完整性的參與活動,所以在動作發展、遊戲、運動,以及韻律活動之課程設計,皆須針對身心障礙者的興趣、能力與身心方面的限制加以妥善個人化設計,以協助避免失敗並增強自我能力。
延伸閱讀: Steadward, R., Garry, D., Wheeler, G. D., amp; Watkinson, E. J. (2003).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Alberta, Canada: The University of Alberta Press.
教育部(1998)。適應體育導論。臺北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校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吳昇光(2000)。適應體育運動學的研究發展與方向。載於王水文(主編),國民體育季刊,(頁105-113)。臺北市:教育部體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