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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員 judges
拳擊賽中擔任評分工作的裁判人員。每一位評分員必須根據評判準則,使用國際拳擊協會的評分系統對比賽選手進行獨立評分。在評分的過程中,評分員不可與任何一位人員對談或示意。在每一回合終了,評分員可知會「臺上裁判」告知其在該回合進行中所忽略的細節(例如場邊教練的違規)。在奧運會或任何國際拳擊協會核可之拳擊競賽中,每場賽事皆須有五位合格的評分員在擂臺邊與觀眾隔離的五個位置進行評分,其中,有兩位評分員的位置需平均分配在正方形賽臺的其中一邊,另外三位評分員的位置則分配在另外三個邊的中間位置。除了奧運會、世錦賽或洲際盃之外,當評分人員不足時,得使用三個評分員來進行評分。在比賽結果宣布之前,評分員們須坐姿維持在原位。自2013年6月起,五位評分員中,只有三位評分員的分數會被列入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