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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戰勝(柔道) Fusen-gachi
柔道比賽時,因一方選手未出場比賽,致使得另一方的選手不戰而勝的獲勝狀態。在比賽開始之前,如果有一方選手因體重過重或過輕,不符合其報名體重量級的規定,以致於在過磅時未能通過體重測量,或者是因為受傷或是其他的事故,因而無法上場比賽,經由主審宣判由另一方選手獲得勝利,即為「不戰勝」。根據規則,主審在宣判「不戰勝」時,並不需要在口頭上特別宣告,只需要以手勢指示獲勝的一方即可。在國際柔道總會的規則中,主審在宣判「不戰勝」之前,為了慎重起見,必須先經過審判委員會確認之後,才可宣判「不戰勝」。「不戰勝」的效力等同於獲勝方的選手獲得「一勝」,在循環賽或是團體賽等需要計算積分以決定名次的場合中,其積分亦等同於「一勝」。
相關文獻: 劉振豐(2007)。最新國際柔道規則。臺北市:中華民國柔道協會。
黃國恩、紀俊安、徐康良(2007)。認識競技柔道。臺大體育,46,17-32。
IJF (2011). Referee Rules http:www.ijf.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