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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限運動 extreme sport
依Belinda Wheaton的定義,極限運動乃是一種擁抱冒險(risk)與危險(danger)但非攻擊性(non-aggressive)的活動。其運動的形式與態度往往是個人主義(individualistic)式的,參與者多半是中產階級的西方白人。根據運動社會學者Joseph Maguire和Grant Jarvie等人的討論,極限運動可視為一種運動的次文化(subculture)。次文化的定義乃是一般或更受認可之文化的一些組成部分、斷片和衍生物,為該社會中的特殊群體所採用,做為對於主流優勢文化的一種回應、對立。在運動的場域中,極限運動可視為對抗霸權與傳統規範的一個例子。因此,極限運動可被看成一種「另類運動」(alternative sports),在發展初期這些運動往往缺乏競爭性、組織性以及上層階級的參與者,參與者多半是年輕族群,並且鮮少吸引商業廣告客戶以及媒體報導,被視為一種對資本主義都市化、都市空間理性化的反動。然而,受到消費主義影響,資本主義商業化力量滲入,許多極限運動紛紛與跨國企業以及媒體結盟,逐漸轉變為主流運動,甚至納入奧運項目。
相關文獻: Wheaton, B. (2007). After Sport Culture: Rethinking Sport and Post-subcultural theory, Journal of Sport and Social Issues, 31 (3), 283-307.
黃東治、邱金松(譯)(2008)。運動世界的社會學。臺北市:學富文化。(Maguire, J.,amp Jarvie, G.,amp Mansfield, L., amp Bradley, J., 2002)
延伸閱讀: Robinson,V. (2008). Everyday masculinities and extreme sport. Oxford,UK: 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