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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原則 The principal of verticality
籃球比賽保護球在球員所站地板和上空的圓柱體空間之規定。在籃球場上球員有權在其上空活動,但離開垂直位置而發生身體接觸時,就是犯規行為。垂直原則係保護球在球員所站地板和上空的圓柱體空間。籃球比賽中,每一位球員在比賽球場上有權占有對手尚未占據的位置,此位置往上垂直無限延伸之圓柱體,即球員所擁有之空間。其所含的範圍,為前至球員的手掌、後至球員的臀部、側面至手臂及腿的外側,且包含其範圍的上空。當球員離開其垂直位置,與已經建立垂直位置的對手發生身體接觸,該離開垂直位置之球員,應對此身體接觸負責。防守球員垂直離地面,或在其圓柱體內向上伸展其雙手及手臂,不必宣判其犯規。進攻球員無論於地面或是空中,不應對已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的球員,以手臂為自己創造額外的空間,或是在投籃或緊接投籃後,伸展雙腿或雙臂造成身體接觸,若發生上述情況則為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