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位置:首頁 > 標誌竿 antenna
標誌竿 antenna
排球球網的一部分,以判斷有效穿越空間(Crossing space)的兩側界限的柔韌性竿子。標誌竿緊架在標誌帶外沿,球網的兩邊各有一支。長度1.8公尺,直徑10公釐,由玻璃纖維或類似材質製成。標誌竿超出球網上沿80公分,其超出部分,每10公分應塗有明顯對比的顏色,以紅白相間為佳。當排球觸及標誌竿、網索、網柱或標誌帶以外的球網部分,或球的整體或部分從標誌竿以外通過球網垂直面,均判為界外球。但球的整體或部分從標誌竿上,飛過球網垂直面,進入對方無障礙區時,可在規定的3次擊球次數內,依下列條件,將球擊回本區:球員不得踏及對方場區;球的整體或部分從同側的有效穿越空間以外擊回。
相關文獻: 陳進發、蔡崇濱(2009)。20092012國際排球規則暨裁判執法實務要領。臺中巿: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裁判規則委員會(2009)。國際排球規則20092012。臺北巿:中華民國排球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