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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軟式網球) umpire
軟式網球競賽時裁判配置之一。主審任務為:(一)比賽開始前檢查球網、白線、球場周圍空地的狀況及裁判臺的位置是否適當,有記分板的設備時,檢查其標示是否正確;(二)比賽中於適當時機做明確的宣告,發球時如發現發球者之搭配進入球場時,應促其退出端線外,並確認其位置在端線外與邊線的假想延長線之間,對其他裁判員必須宣告失分的判定,主審必須先確認該裁判的手勢後才宣告,以其他裁判的手勢及宣告而判定,正確地填寫紀錄表;不可做錯誤的宣告,有錯誤時,必須宣告「更正」(CORRECTION)然後做正確的宣告,球員中斷比賽,須對該球員給予警告,「暫停」以最少限度為原則,且不可耽誤比賽進行,獲准「暫停」及每局終了至次局開始前,應遵從規則裡的規定不可拖延時間,球員接受指導,只限於換場區及進入最後一局開始前,其他場合接受指導,或球員過度大聲吼叫或喧嘩或有使對方不愉快之言行時,主審得給予警告;觀眾及啦啦隊做出過度的噪音及妨礙比賽進行時,主審可直接給予警告或提請大會總幹事處理;由於球拍的拍線之特殊裝置可能影響擊球變化時,主審可請求裁判長對拍線的妥當性做裁決;(三)比賽終了後,球員及裁判員互相敬禮及球員退場後,該場比賽才算完全結束,主審把紀錄表交給大會紀錄組後,才算完成該場比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