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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具 equipment
槌球運動使用的器具,包括球桿、球及球門。球桿由槌頭及柄構成之T字型球具,槌頭為單一圓形直筒狀,長18至24公分;柄為棒狀,連結槌頭之中央部位,含握把長50公分以上。擊球面之直徑為3.5至5公分。球直徑7.5公分,重量230公克,以合成樹脂製成之均一球體,分為紅色5個、白色5個,合計10個。紅球以白字標示1、3、5、7、9之奇數,白球以紅字標示2、4、6、8、10之偶數,號碼高度5公分,標示於球面2處以上易見位置。每名打者只能攜帶1支球桿進入比賽場地,向裁判申請後,可更換之,但必須是在賽前已檢查通過的球桿。球桿損壞時,已結束的打擊不可重來,但有繼續打擊或閃擊權利時,打者更換球桿後繼續打擊。比賽中球有問題時,由裁判迅速更換,有效打擊使球產生裂縫,於所有球靜止之時點更換;無效打擊使球破裂,將因破裂球而移動的球,放回移動前的位置後,始更換球,再重新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