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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手區 catcher’s box
捕手在等候投手投球時所在的區域,位於本壘板的正後方。捕手必須停留於捕手區內,直到投手投出之球被擊中、提前觸地、或觸本壘板、到達捕手區被捕手以手套接觸或接捕時,方可離開捕手區。所有圍線均被視為捕手區的一部分。也是場地的一部分,位於擊球區之後側線,向後延長3.05公尺,連接兩延長末端,其寬為2.75公尺。
相關文獻: 王富雄(譯)(2010-2013)國際壘球規則。臺北市:國際壘球總會暨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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