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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格球員 ineligible player
壘球球員違規被判勒令退場的情形。壘球比賽中,當球員違反規則,只要投手投出一球後,被對方提出「提訴」,則判該名違規球員勒令退場,該球員即為「失格球員」,失格球員得留在球員席及擔任指導員,但不得再上場比賽。失格球員相關判例一:如發現違規投手經裁判取消資格又返回投手位置者,經發現則判為失格球員;判例二:當違規球員正在擊球時,經守隊發現向裁判提訴亦判為失格球員,可由合格之替補球員或被換下場之先發球員再上場替代之;判例三:若違規替補擊球員完成打擊,在投手投出下一球之前或裁判離場前被發現,則判違規球員出局且為失格球員,期間進壘均無效,擊球員或跑壘員的出局判決均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