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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隊(棒球) home-team
在自己球場比賽的球隊稱為主隊。如在公共中立的球場比賽時由雙方協商或比賽單位決定之。規則中對於主場球隊之權利義務有所規範。(一)提供符合規則規定之比賽用球;(二)球場適用與否之決定權:為讓比賽順利完成以決定戰績,聯盟主席有權凍結本條規則之權;(三)向主審及客隊經理提供場地規則;(四)維持球場秩序。由於國內與國際競技賽事皆在公共中立的場地比賽,主、客場不易區分,因此主場之規定均由競賽主辦單位負責。一般而言,先守的球隊稱主隊,先攻的球隊稱客隊;主隊著淺色球衣,先進行賽前練習,客隊著深色球衣;遇突破僵局制度時,主隊先提出擊球員棒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