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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 sexual harassment
是指有性意味、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語、言論、文字,以及冒犯性、脅迫性或侵犯的肢體觸碰;對他人實施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亦屬之。在多元文化的刺激情境下,原純良乾淨的校園逐漸複雜化,校園性騷擾成為教育界關心的校園偏差行為,近年,性騷擾事件也發生在一向予人健康形象的體育界。在校園裡與選手相處最久、互動頻繁者是當屬運動代表隊教練,在日常生活上遇到問題,選手第一時間幾乎會尋找教練的協助。教練在訓練選手中,做出摸胸部、摸屁股、彈下體、拍臀部、親吻、拿球拍打屁股等肢體接觸之行為;教練與選手對談時進行言語騷擾,或故意藉由互動,將視線停留在特定選手身上;或未經由選手的同意,逕行刻意碰觸特定身體部位,或從事某種程度的性指涉。綜述之行為,發生在運動方面之肢體、言語、視線、拍攝等不恰當之侵犯,皆視為具有性騷擾之意圖。
相關文獻: 教育部(2006)。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作業參考手冊。臺北市:作者。
龔憶琳(2010)。青少年運動員的性別議題〔電子版〕。運動教練科學,18,1-11。
延伸閱讀: 楊聰財、魏兆玟(2009)。性騷擾防治法實施後之職場相關文獻分析〔電子版〕。亞洲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期刊,5(2),19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