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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能力 sport ability
泛指身體在運動或勞動時所需具備之基本能力。一般跑走、搬拿重物、跳躍動作所需之能力,稱為「一般運動能力」;以特定運動項目為主的「特殊運動能力」則是指個體針對不同運動類型所需具備的運動要素之能力,如籃球、田徑等皆有其特殊需具備的運動能力。有關運動能力的測驗,美國心臟協會(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和美國運動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皆訂有標準。美國健康、體育、休閒、舞蹈協會(American Alliance for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Recreation and Dance)把體能區分為健康方面的體能,其要素包含心臟血管耐力、身體組成、肌力、肌耐力和柔軟度;另外則是技能方面的體能,包含敏捷、平衡、協調、速度、動力和反應時間等,前者主要針對一般運動能力為主,後者則以特定運動能力為依歸。國內對於國人基本運動能力日益重視,每年針對各級學生進行全國性的健康體適能檢測,亦即上述所指「一般運動能力」,其主要測試內容包括坐姿體前彎、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800及1,600公尺跑走、三分鐘登階測驗等,而在針對特定運動所需具備的特殊運動能力檢測上,則尚未發展具體的實施方案。
相關文獻: 蔡櫻蘭(2004)。年齡與一般運動能力之探討。國立體育學院論叢,15(1),77-88。
教育部體適能網http:www.fitness.org.tw/measure01.php
延伸閱讀: 石河利寬、飯塚鉄雄等(譯)(1986)。国際体力テスト標準化委員會による健康.体力標準テスト:その理論と方法。東京:大修館書店。(Larson, L. A., 1974)
黃愫芬(2010)。家庭環境因素對幼兒運動能力之影響。大專體育學刊,12(3),24-33。